不符合購房條件 想退定金卻遭拒

  市民梁先生今年6月在三水一樓盤售樓部簽訂認購合同書,並交付瞭1萬元定金。其後,該售樓部要求梁先生一星期後再交付2萬的代辦社保費。梁先生表示其社保一直都在東莞購買,在佛山未曾購買過社保(根據有關規定,在佛山內購滿一年社保才可購房)。他認為該售樓部的做法不合理,遂要求退定金,但遭拒。

車子信貸增貸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  律師點評:消費者有知情同意權

  廣東華法(三水)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琳認為,房地產開發商作為專業售樓公司,熟悉售樓政策,其理應在購房者購房時向客戶介紹相關購房政策並提示風險。如果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沒有向客戶介紹相關購房政策並提示風險,而購房者本人因不清楚購房頭前重劃區三重區信貸政策導致不符合購房條件無法購房的,則屬於一種訂立合同時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定金;如果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明確向客戶介紹相關購房政策並提示風險,後因購房者本人原因無法達到購房條件的,則購房者無權要求退訂。

  此外,若購房者在購房下定時與開發商達成協議,明確約定由開發商代辦社保並收取2萬元費用,則視為雙方就代辦社保事宜達成協議,購房者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如果購房者在購房下定時沒有與開發商明確約定代辦社保事宜及費用,則視為雙方未達成協議,購房者有權將代辦社保事務交由開發商以外的第三方辦理;如開發商強制要求購房者繳納2萬元代辦社保費,則屬於強制交易行為,違反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

  文/ 佛山日報記者林洛峰



彰化信用貸款你還敢不看嗎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08-13/08324367257.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ldb0ld13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